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索引号: 014309260/2019-00123 信息分类: 政府办公室文件, 水资源,通知
发布机构: 灌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: 2019-05-30
文号: 灌政办发〔2019〕80号 关键字:
内容概述: 各镇人民政府,各园区管委会,县各有关部门和单位:《灌南县全面推行管长制实施方案》已经县政府同意,现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组织实施。灌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5月30日灌南县全面推行管长制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《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》《江苏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…

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灌南县全面推行管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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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镇人民政府,各园区管委会,县各有关部门和单位:

《灌南县全面推行管长制实施方案》已经县政府同意,现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组织实施。

灌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

2019530


灌南县全面推行管长制实施方案

为贯彻落实国务院《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》《江苏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》,推进城市排水管网雨污分流,控源截污,全面推进水环境治理,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,根据《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全面推行管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》(连政办传〔201939号),结合我县实际,制定本实施方案。

一、指导思想

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、三中全会精神,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牢固树立、切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,遵循河道的生态功能特性和科学规划、保护优先、统筹兼顾、合理利用的原则,按照组织体系到位、制度体系到位、责任落实到位、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到位的要求,在全面实行河长制基础上,全面实施管长制,构建责任明确、协调有序、监管严格、保护有力的污水管网管理保护机制,为改善人居生态环境、维护水体健康生命、实现污水管网功能永续利用提供制度保障。

二、工作目标

进一步提高城市形象及居民生活品质,基本实现城市污水管网覆盖率、雨污管网分流率、排污许可办理率、市政管网养护率达到省市要求;建制镇工业集中区、新建住宅小区与农村新型社区实现雨污分流,规划保留村庄建有污水处理设施,非规划保留村庄逐步建设分布式污水处理设施。

三、工作任务

(一)完成入河排污口整治。

20196月底前,县城建成区完成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,实现晴天污水不入河。(县住建局牵头,生态环境局、水利局参与)

(二)全面开展管网现状调查和问题诊断。

2019年底前,县城建成区完成排水管网现状调查和问题诊断工作,包括管道材质、规格、长度、埋深、井坐标位置、管网缺陷等情况。(县住建局、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)

(三)快速实施市政污水管网补短板工程。

对管网空白区以及管网混接、错接、漏接、断头、破损、渗漏等问题点,一点一策,即查即改。快速启动实施污水管网新建、维修改造工程。2019年底前基本实现市政污水收集管网全覆盖、全运行,建立和完善城镇排水管网地理信息系统。(县住建局、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)

(四)全面实现城市建成区雨污分流改造。

2020年底前,完成建成区(包括住宅小区、商户、企事业单位、工业企业等用地红线内的排水管网)雨污分流改造工程。(县住建局负责)

(五)对小区内排水管网实施统一养护管理。

对辖区内的居民住宅小区排水设施,按照雨污分流标准进行建设、改造后,委托专业化队伍进行统一养护管理。2020年底前,城区居民住宅小区排水管网全部纳入市政养护,落实养护经费,落实责任主体,落实运行考核。(县住建局、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)

(六)加强建设项目前期手续审批把关。

相关部门在项目规划、环评、设计、施工图审查等环节对排水管网是否雨污分流进行审查。(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、县生态环境局、县住建局等相关部门分工落实)

(七)强化在建项目过程监管和验收。

20198月底前,各级管长组织自然资源、住建、生态环境等部门,对辖区内房屋建筑、市政、工业等项目的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情况实施过程监督和竣工验收,不符合设计要求和雨污分流标准的一律不得投入使用。(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、县生态环境局、县住建局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、县水利局等相关部门分工落实)

(八)完善项目建成后的排污监管。

加快推行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制度,涉及排水的项目接管审批时,应审核项目雨污分流情况,达到雨污分流和接管标准的方可批准接入。

生态环境部门要加快推行排污许可制度,加强工业企业排污监管,化工园区一企一管、专管排放实现全覆盖并完善相应监测监控设施,工业园区实现雨污分流、清污分流,预处理设施达到环评标准、出厂污水达标方可排放。

结合市场整顿、经营许可、卫生许可等管理工作,建立联合执法监督机制,整治沿街经营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污水混接乱排现象。(县住建局、县水利局、县生态环境局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、县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分工落实)

(九)对粗放的污水截流方式实施改造。

20198月底前,各乡镇及园区组织对明沟、河道污水截流、利用雨水管道做为截流管道等粗放截流方式进行排查,并于2019年底前完成改造。(各镇及园区、水务集团负责)

(十)统筹推进村镇面源和点源污染管控。

全面加强村镇环境综合整治,落实点源污水治理,逐步消除农业种植、畜禽养殖等面源污染。到2020年,建制镇工业集中区、新建住宅小区与农村新型社区实现雨污分流,规划保留村庄建有污水处理设施,非规划保留村庄视具体情况建设分布式污水处理设施。(各镇及园区、农业农村局、生态环境局、水务集团负责)

四、工作计划

20196月底前,完成县城建成区入河污水排口整治。

2019年底前,完成县城市政排水管网排查和整治,补齐短板,提质增效,基本实现城市污水管网全覆盖、全分流、全运行。

2020年底前,县城建成区全面完成雨污分流工程建设(包括企事业单位、住宅小区、工业项目等所有排水户用地红线内管网),实现污水全收集、全处理,完善城市排水管理体制机制。

2021年底前,乡镇镇区实现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全覆盖、全运行,农村生活污水、畜禽粪污、农业面源污染、工业废水等实现全收集、全处理。

五、组织机构

管长制的核心工作是雨污分流,是河长制的有效补充。管长制实行属地负责制。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总管长,各镇、村(社区)和园区主要领导担任各自片区管长,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排水管网(沟渠)的排查整治和雨污分流工作。县管长制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,由县住建局主要领导担任主任,县住建局、县水利局、县生态环境局、县农业农村局、综合行政执法局、水务集团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副主任。

六、保障措施

(一)加强组织领导。20198月底前,各有关部门、乡镇园(区)要全面落实管长制工作方案,落实任务、职责、资金、时限,全面启动管网排查和雨污分流改造工作。

(二)严格考核问责。县政府将管长制考核纳入县政府考核体系,县管长制办公室负责制定管长制考核办法和考核标准,考核结果报送县委、县政府,作为对乡镇和有关部门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。

附件:灌南县管长制重点工作任务清单


附件

灌南县管长制重点工作任务清单

任务名称

工作内容

完成时间

责任单位

河道污水排口应急整治工程

完成盐河、周口河、郑于大沟、悦来河、鹏程路沟、中心大沟、北环大沟等两岸污水截流,初步实现晴天污水不入河,逐步实施雨污分流接管;进一步完善沿岸截流管网和泵站运行,避免污水外溢入河。

2019731

县住建局、综合行政执法局、新安镇

粗放式截流优化改造工程

全面排查明沟、河道截流等粗放截流方式,对混流污水实施源头接管或前置截流,最大程度减少河水、地下水等外水混入污水系统。

20191231

各镇、园区

既有建筑用地红线内管网雨污分流

完成辖区内既有建筑(包括企事业单位、住宅小区、商户、综合体、工业企业等)用地红线内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改造。

20201231

各镇、园区


抄送:县委办公室,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,县政协办公室

灌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9530日印发